按照《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》要求,结合实际,制定2024年度档案执法检查计划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
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;档案库房、设施、设备配置使用情况;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;档案收集、整理、保管、提供利用等情况;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;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。
二、检查主体
市档案局
三、检查方式
采取“双随机一公开”形式开展。具体流程包括: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、实地开展执法检查、书面反馈检查意见、制发执法检查通报。
四、抽查比例
(一)市属单位
市档案局现监管市属单位160个。3至6月份和9至11月份的每月第一个工作日,市档案局随机抽取6个市属单位作为受检单位,共抽取42个单位,占监管市属单位总数的26.3%,当月检查完毕。
(二)区
市档案局现监管区16个。3、5、7、9月份的第一个工作日,市档案局随机抽取1个区作为受检单位,共计抽取4个区,占监管区总数的25%,三个月内检查完毕。
五、检查结果应用
执法检查结果年底统一在北京市档案信息网公示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违法违纪行为,区分不同情况进行通报、行政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