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来源: 默认部门 浏览次数: 发布日期:2021-07-06
1、答辩代表作:
(1)初级:无现场答辩。申报人需提供个人工作情况概述(包含单位档案情况和个人业绩概述,须包含近三年终个人考核情况,需单位审核通过后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的章),不少于2000字,扫描上传至“答辩代表作”处;
(2)中级、高级:专家现场出题,申报人进行答辩。申报人答辩代表作可提供专业论文或者工作情况概述(包含单位档案情况和个人业绩概述,须包含近三年终个人考核情况,需单位审核通过后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的章),扫描上传至“答辩代表作”处;
2、专业论文作为答辩代表作的,答辩论文字数:申报高级职称字数5000字左右,申报中级职称字数3000字左右。除专业论文外的其他答辩代表作的,答辩代表作说明字数:申报高级职称字数5000字左右,申报中级职称字数3000字左右。
3、申报人需提供近三年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,每年档案专业继续教育不少于60学时(学时证明:提供学习课程名称、学时、是否合格,需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后签字盖章)。
4、发表的专业论文:论文发表在增刊和论文集不计算在内;申报高级的专业论文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的算0.5篇;
5、中央单位档案系列职称申报在国家档案局申请,联系电话:010-63093034或者010-8308710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