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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度北京市档案系列职称申报程序
文章来源: 默认部门        浏览次数:         发布日期:2021-07-06

一、报名
    时间:7月6日(周二)——7月26日(周一)
    要求:申报人在申报系统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后,打印职称申报信息表、诚信承诺书、公示模板等材料。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,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后,申报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职称申报信息表、诚信承诺书、公示材料等全部申报材料,方可完成报名。
特别说明:个人申报信息填写应在7月19日前完成,将职称申报信息表、公示材料下载打印交由工作单位进行审核,方可满足公示5个工作日的时限要求,并在申报截止时间7月26日前完成上传图片、提交审核的操作才视为完成报名。
二、缴费
要求:本评委会的职称评审费实行网上缴费。申报人审核通过后,根据评审机构短信通知,点击“我的申报状态”进行网上缴费操作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申报系统缴费成功后即为完成申报。根据京发改〔2013〕2512号文件规定,北京市职称评审收费标准调整为高级每人700元,中级每人500元,初级每人200元。
特别提醒: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,如果您在网上支付成功后,“网上申报系统”提示“您的职称评审费还没有在网上支付成功”,请您在24小时后的工作日再进行查询,切记不要重复支付。发票:中级、高级现场答辩时领取;初级领取时间:12月7日以后。
三、答辩
8月-11月,具体安排详见答辩安排。点击“我的申报状态”可查询打印《答辩通知书》。最终的评审结果也在此栏目中查询。初级没有现场答辩,中级和高级需要现场答辩。
四、评审结果公示
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其中,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“通知公告”栏目公示,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在相关职称评审服务机构网站公示。
五、电子职称证书获取
本年度起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和评审材料。通过人员登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“个人办事”栏目“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”模块,下载获取电子职称证书和电子合格通知书。
六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
全市职称评审现场答辩时间集中在8月-11月,届时将按照本市新冠疫情肺炎防控工作要求,确定现场答辩的相关防疫要求,并将提前通过申报系统、短信通知等方式通知申报人,请申报人重点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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