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来源: 默认部门 浏览次数: 发布日期:2025-07-08
执法主体信息
执法主体名称:北京市档案局(依据行政权力清单,行使行政检查、行政许可、行政强制、行政裁决、行政处罚、其他职权)
机构职责: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。制定本市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监督、指导档案工作,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。组织、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、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、档案工作人员培训。
办公地点: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5号楼
办公时间:工作日9:00—17:30
通信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
监督举报电话:555677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