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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
文章来源:         浏览次数:         发布日期:2026-01-09

 

市档案馆,各区档案局,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、市各国有企业、市各人民团体、市各事业单位档案部门:

根据《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国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》(档办函〔20261号)要求,市档案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市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工作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报送要求

(一)2025年度全市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工作采用网络填报方式,登录地址为https://qgdatj.saac.gov.cn。

(二)各单位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《全国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制度规定,准确理解指标含义,掌握填报要求,认真填报、审核相关数据,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。

(三)各单位统计数据应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,并存档、备查。

二、时间安排

自通知之日起至20261月15日为名录库维护时间,各单位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进行机构名录库维护,过期后系统将关闭该功能。

2月至3月,请各单位对照需要填报的统计表格项目,提前梳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统计数据,做好填报准备。

4月27日至5月22日为我市数据填报时间,各单位迅速开展数据填报、审核、上传工作,有汇总任务的单位还需做好下属单位数据的审核汇总上传工作。请务必于5月22前完成所有数据的填报、审核、汇总、上传工作,确保全市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完成。

三、其它事项

(一)《全国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制度》和相关文件,可在北京市档案管理服务平台(https://www.bjsdaxzznjg.gov.cn)的“通知公告”栏目下载,或者登陆北京市档案信息网(https://www.bjma.gov.cn),查看“通知公告”栏目

(二)市档案局拟于5月初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档案统计调查业务培训,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联系人:张润辉  市委办公厅档案科研教育处三级调研员

联系电话:55567770,13681593009

安全邮件:中共北京市委-市委办公厅-市档案局-档案科研教育处 张润辉

公务员邮箱:zhangrunhui@bjswbgt.gov.cn

 

 北京市档案局  

20261月7

 

202512全国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制度.pdf

用户操作手册-填报单位.pdf

用户操作手册-汇总单位.pdf

指标解释:局馆室统计表汇总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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