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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法主体信息
文章来源:         浏览次数:         发布日期:2026-06-29

 

执法主体名称:北京市档案局(依据行政权力清单,行使行政检查、行政许可、行政强制、行政裁决、行政处罚、其他职权)

机构职责: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。制定本市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监督、指导档案工作,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。组织、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、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、档案工作人员培训。

办公地点: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5号楼

办公时间:工作日9:0017:30

通信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

咨询电话:55567755

监督举报电话:55567755

行政复议受理机关:北京市人民政府,现场接待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宏安街2号院2号楼,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;邮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,邮编:101117

行政诉讼受理法院: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,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187号,邮编:1011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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